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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起,沈阳全市公交线路恢复正常运营!辽宁发布全省城乡社区(村) 疫情严查严控措施30条(第二版)

信息来源:xooaoo.com   时间: 2022-05-07  浏览次数:15

21日起

全市公交线路有序恢复正常运营

为保证全市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,针对复产复工后市民公共交通出行需求增大的特点,沈阳市交通运输局按照“科学研判、精准调控、全力保障、安全运营”的原则,全面做好公共交通行业运力和人员准备,有序恢复全市公共交通正常运营。严格控制公共交通工具客座率,避免车厢拥挤;严格落实车厢消毒,实名制扫码乘车等防控疫情举措,做到防运并举,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出行。

(一)有序恢复公交线路正常运营。自2月21日起,目前暂时停运的74条支线公交和微循环公交将有序恢复正常运营,全力以赴确保人员正常出行,为社会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提供安全、健康、顺畅、快捷的公共交通出行服务。

(二)严格控制车厢客座率。全市公交、地铁、有轨电车运营企业将着重做好早晚高峰期间公共交通运力保障,加大运力投放,进一步缩短车隔,严格将单车载客率控制在40%以内,保证车厢空间充裕,维护好市民健康安全出行环境。

(三)密切关注客流趋势。科学研判客流发展,早晚高峰期间,公交、地铁、有轨电车备班车辆全部热运行待命,遇有大客流立即上线,保证第一时间做到全运力投放。通过加派站务员、乘务员做好地铁站、公交枢纽场站和有轨电车重点车站的乘客疏导等方式,及时调控客流,坚决杜绝乘客拥挤现象发生。

(四)认真落实疫情防控举措。公交、地铁、有轨电车运营企业,将严格按照《客运场站及交通运输工具卫生防护指南》《公共交通工具消毒操作技术指南》规范要求,定期定时对公共交通场站和车辆进行消毒作业,严格执行进站乘车扫码登记、体温检测工作要求,确保将疫情防控举措落实到位。

关于印发全省城乡社区(村)

疫情严查严控措施30条(第二版)的通知?

辽新疫防指〔2020〕18号?

各市疫情防控指挥部:

  现将《全省城乡社区(村)疫情严查严控措施30条(第二版)》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
  辽宁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

  疫情防控指挥部

  2020年2月20日

全省城乡社区(村)

疫情严查严控措施30条

(第二版)

  一、严格排查“十清楚”

  1.清楚排查对象数量,做到底数清。

  2.清楚排查对象姓名、职业、住址、联系方式等,做到自然情况清。

  3.清楚排查对象返回或到来时间,做到节点清。

  4.清楚排查对象返回地或来源地,做到地点清。

  5.清楚排查对象详细行程,做到轨迹清。

  6.清楚排查对象乘坐的交通工具及班(航)次,做到方式清。

  7.清楚排查对象是否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,做到源头清。

  8.清楚排查对象身体健康情况,做到状态清。

  9.清楚排查对象采取了哪些防治办法,做到措施清。

  10.清楚排查对象家庭成员等密切接触者状况,做到身边人员清。

  二、严格防控“十必须”

  1.必须动员全体社区(村)居民共同参与群防群控,外防输入、内防扩散。

  2.必须确保中、低风险地区人员正常出行,不得采取“一刀切”封闭措施。对进入人员实施测温、验码(证)、登记。

  3.必须对来自(去过)高风险地区人员采取14天居家隔离措施,防患未然。

  4.必须对疫点实行封闭式隔离,将密切接触者转至集中隔离场所,做到有效阻断。

  5.必须采取科学有效消毒措施,在中、低风险地区要以环境整治为主、化学消毒为辅。

  6.必须合理设置废弃防护物品收集点,做到规范处置。

 7.必须加强对社区(村)内出租屋管理,发生疫情未及时报告,要依法追究出租方责任。

  8.必须加强居民“红事”“白事”备案管理,引导居民“红事”缓办、“白事”简办,减少会众聚集。

  9.必须对社区(村)内公共服务场所加强督导,低风险地区要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,中风险地区要稳妥有序恢复经营。

  10.必须持续宣传普及疫情防控知识,做到人人皆知、人人有责、人人防控。

  三、居民防疫“十不要”

  1.遵法守规配合开展疫情排查防控,不要嫌麻烦、有抵触。

  2.本人及家属从高风险地区来辽返辽,应主动向社区(村)报告,依规居家隔离14天,不要随意外出。

  3.尽量减少不必要出行,不要增加传染风险。

  4.出现发热、咳嗽等症状,及时就医,并及时向社区(村)报告,不要耽误诊治。

  5.出门带好口罩,在家勤洗手、勤通风,做好个人防护,不要麻痹大意。

  6.合理处置废弃防护用品及生活垃圾,不要随意丢弃。

  7.倡导不聚餐、少聚集,不要参加不必要的集聚活动。

  8.主动向社区(村)反映外来人员情况,不要瞒报、迟报。

  9.理性购买储存生活用品,不要盲目抢购囤积。

  10.自觉通过主流媒体了解疫情防控动态和防控知识,积极应对,不要传谣信谣。

关于印发企业及员工

疫情防控措施20条(第二版)的通知?

辽新疫防指〔2020〕19号?

各市疫情防控指挥部:

  现将《企业及员工疫情防控措施20条(第二版)》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
  辽宁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

  疫情防控指挥部

  2020年2月20日

企业及员工疫情防控措施20条

(第二版)

  一、企业复产“十到位”

  1.责任落实到位。切实落实主体责任,按照风险等级精准施策,狠抓各项防控措施落实。

  2.制度规范到位。根据企业特点,按照业务流程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。

  3.核查严格到位。坚持外防输入内防扩散,对返岗员工进行疫情核查。

  4.监测摸排到位。加强员工健康监测,严格执行体温检测等制度。

  5.全程防控到位。强化生产环节防疫措施落实,抓好环保、安全、质量管理,确保全过程安全可控。

  6.日常管理到位。落实通风、消毒等措施,采取分区作业、分散就餐等方式,避免人员集聚。

  7.应急处置到位。制定应急预案,强化应急措施落实。

  8.物资保障到位。准备各类防疫物资,为员工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。

  9.宣传引导到位。加强防疫宣传,提高防护意识。

  10.工作到岗到位。责任到岗到人,确保防控措施到位。

  二、员工复工“十必须”

  1.必须遵守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。

  2.必须执行在疫情高风险地区旅居者应自觉推迟返岗的要求。

  3.必须如实报告返岗前行程、与疫点疫区人员接触等情况。

  4.必须服从对病例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医学观察的规定。

  5.必须报告发烧、咳嗽等症状并及时就诊。

  6.必须佩戴防护口罩。

  7.必须杜绝参加非组织行为聚集活动。

  8.必须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。

  9.必须听从企业生产和防疫工作部署。

  10.必须接受企业内外各项防疫检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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